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8 月 30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110208 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活動訊息:
(一)依據教育部 110 年 8 月 26 日臺教學字第 1100115179 號函辦理。
(二)查兵役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: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免服兵役,稱為免役:一、身心障礙或有痼疾,達不堪服役標準。」,以及第 5 條第 1 項: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禁服兵役,稱為禁役:一、曾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者。二、執行有期徒刑在監合計滿三年者。」。
(三)又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」第 10 條:「施用第一級毒品者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施用第二級毒品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」,第 11-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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