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檢送本局「臺南市第 8 屆兒童及少年代表遴選」海報,敬請惠允於貴單位官方網站、社群媒體、公告欄、跑馬燈等廣為宣傳公告,並請推薦、轉知符合資格者踴躍報名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為落實《兒童權利公約》第 12 條有關「兒童有表達意見並獲適當重視之權利」之精神,本局每 2 年辦理兒童及少年代表遴選,鼓勵兒少公共參與並提升公民素養,以實現公民社會願景。
二、兒童及少年代表任期自 115 年 1 月 1 日至 116 年 12 月 31 日止,任期內將參與本局辦理之各項培力課程、交流活動、權益營隊,及兒少權益相關會議等。
三、遴選資訊摘要如下:
(一)遴選資格:設籍/就讀/居住本市之年滿 12 歲至未滿 18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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